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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政策
甘肃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12)
时间:2012-06-19 14:10 来源:未知

  (8)美术类、音乐学和舞蹈类统考按2012年甘肃省美术类、音乐学、舞蹈类统考大纲执行;体育教育专业统考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2010版)执行。 

  3、考试组织与管理 

  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对高考试卷安全和组考的主要环节要亲自抓、负总责,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岗到人,严格从命题、制卷、运输、保管、考试、评卷、核分等全过程的管理,杜绝任何责任事故的发生。 

  省招委员会和市(州)招生委员会签订《2012年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全保密考风考纪责任书》。各市(州)招生委员会统一安排县与县之间监考教师双对调工作,并做好网上阅卷考生答卷、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征集志愿、监考教师等环节的培训工作。 

  各级招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甘肃省招生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各成员单位在高考中的职责,严格实施主管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贯彻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贩售作弊工具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行为的通知》,严厉打击利用现代化通讯手段进行高考作弊行为,净化考试环境。 

  (1)普通类文化课考试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组织工作按照《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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