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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政策
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3)
时间:2012-06-19 14:05 来源:未知

  “9+3”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已经转到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考;户籍未转出的,学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考,也可以申请在就读的中职学校所在地报名参考。 

  在四川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所居住的县(市、区)招办报名。 

  (三)报名办法 

  1.报考类别分为文史类〔含外语(文)、艺术(文)、体育(文),下同〕和理工类〔含外语(理)、艺术(理)、体育(理),下同〕。 

  2.考生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考生报名基础信息全部在网上采集。 

  3.考生必须对自己输入的基础信息进行现场确认。一经确认,考生基础信息不再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四)在县(市、区)招办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时,所有考生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族别等所有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客观、真实;承诺本人在参加体检时将提供真实的既往病史等信息;承诺如申请享受录取政策照顾,则自己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均翔实、准确。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 

  (五)考生须按规定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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